关于申报忻州市2020年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科技局、市直各学校:
根据《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师函﹝2020﹞59号)、《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晋人社厅函〔2018〕956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20年度全市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申报安排如下:
一、推荐名额
省厅下达我市名额28名,省厅直属学校忻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不超过1名。
二、材料要求
各县(市、区)教育科技局、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晋教师函〔2020〕59号和晋人社厅函〔2018〕956号文件要求和条件推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选、报送相关材料。
1.所有申报人员要按照晋人社厅函〔2018〕956号文件附件4目录提交材料,其中《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》(一式4份)中小学职称系统打印,《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一式4份(人事科统一印制)。
2.所有申报人员须按照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》(晋教师〔2019〕8号文件)(附件5)提交师德档案及师德师风表现材料。
3.所有申报人员须提交一套与参评申报学科一致、属本地区使用版本的教材(高中学段参评人员提交高一至高三必修教材全套,初中学段参评人员提交初二、初三必修教材全套,小学学段参评人员提交五、六年级教材,幼儿教育参评人员提交《3—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),每本教材扉页请写好地市、单位、学科、姓名,除此之外教材内不得标注其它任何内容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 各县(市、区)教育科技局、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,严格按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、考评、考察,严格申报推荐程序,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,各单位必须确保2020年12月25日前公示完毕。报送材料县人社局需出具推荐函。
2. 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,做到责任到人,谁审核、谁签字、谁负责,层层把关,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,违反工作纪律、把关不严的单位,实行责任追究并进行通报。
3. 凡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,一经查实,一律拒收材料,取消当年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,给予取消今后1-3年申报资格的处理,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。
四、报送时间地点
时间:2020年12月24日-25日。
地点: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。
附件1:晋教师函(2020)59号文件
附件2:晋人社厅函(2018)956号文件
附件3: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目录要求、文件要求、评审材料要求一览表
附件4: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目录
附件5: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》(晋教师〔2019〕8号文件)
忻州市教育局
2020年12月11日